改革的红利应共享而不是独享,除A公司和B公司外,还有消费者,如何分享改革的红利,还是要靠价格的调整,经过价格的调整或传导机制,让有关各方分享改革红利.
财税主管部门会下发有关操作文件,自4月1号或5月1号执行的可能性比较大。降低税率,从宏观看,能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。但是,从微观看,从具体的纳税人看,即使减少应纳税额,也不一定意味着分享了改革红利。百色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分析增值税降低税率的影响,如何分享减税红利,增强自己的获得感。
一、红包有多大,减税有多少
将目前16%的税率降低到13%,将10%的税率,降低到9%,到底可以减多少税?经过以往年度的增值税收入和构成,可以大体测算减税的力度。
根据财政部网站的数据,2018年国内增值税收入是61529亿元,同比增长9.1%。尽管这些增值税收入是分别适用16%、11%、6%税率的纳税人共同缴纳的,但根据以往年度的数据和收入构成,还是可以大体推算增值税降低税率的减税力度。
以往年度的数据,综合考虑各种因素,比较可取的是2015年的数据。2015年是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前一年,根据财政部网站的数据,2015年国内增值税收入31109.47亿元,营业税收入19312.84亿元,两税总收入是50422.31亿元,增值税占当年两税总收入的比重是61.7%。
2015年的增值税收入大多是由适用17%税率的纳税人缴纳的,17%税率的纳税人就是目前适用16%税率,以后适用13%税率的纳税人。
如果用2015年增值税收入占增值税和营业税总收入比例61.7%与2018年的增值税收入总数61529亿元推算,可以得出2018年适用16%税率的货物,缴纳的增值税大约是37963亿元。如果按照降低3个百分点静态计算,可以减税7118亿元。2018年的增值税,同比增长9.1%,如果2019年按照同样的增幅测算,动态测算减税力度,将达到7766亿元。如果再考虑10%税率减低到9%,因降低增值税税率,增值税减税力度应该在8000亿元左右。当然,因为降低税率的实施时间可能在4月份或5月份,2019年的力度应该低于这个数。但是2020年的力度应该大于8000亿元。
二、减税的影响:利润增加
巨额的减税,是政府送给纳税人的大红包。但是这个红包,不是平均分配,如何分享减税红包,需要正确认识减税的影响,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,采取相应的定价策略。
(一)算税额,更要算利润
税收是收入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分配。政府拿的少了,纳税人留的就多了,留的多了,具体体现哪里?利润增加,税后利润增加。
但是,由于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,如果是价外税,即使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减少,利润不一定增加,如果利润不增加,就没有享受减税的红利。所以,对增值税纳税人而言,既要算税额,更要算利润。
下面经过一个例子,分析税率由16%降低到13%,对不同纳税人的影响。
(二)税率下降与利润变化
假定有A、B、C三家公司,分别从事生产、批发、零售业务,目前都适用16%的增值税税率。下面测算在税率下调到13%后,各自的毛利变化情况。
1、A公司的税额和毛利
(1)适用16%税率的税额和毛利
A公司是生产企业,购进货物支出是100元,进项税是16元,经加工生产后,制成品的销售价格是200元,销项税是32元。其应纳增值税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毛利分别是:
应纳税额=销项税-进项税
=32-16=16元
毛利=200-100=100元。
(2)适用13%税率的税额和毛利
如果税率下调到13%,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不变,则A公司的进项税是13元,销项税是26元,其应纳增值税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毛利分别是:
应纳税额=26-13=13元
毛利=200-100=100元
A公司尽管应纳税额由16元降低为13元,但因为毛利不变,A公司并没能分享税率降低的红利。
2、B公司的税额和毛利
(1)适用16%税率的税额和毛利
B公司是批发企业,自A公司用200元的价格购进货物,进项税是32元,然后用300元的价格,转售给零售企业C公司,销项税是48元。B公司的应纳增值税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毛利,分别是:
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-进项税额
=48-32=16元
毛利=300-200=100元
(2)适用13%税率的税额和毛利
如果税率下调到13%,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不变,则B公司的进项税是26元,销项税是39元,应纳增值税和毛利分别是:
应纳税额=39-26=13元
毛利=300-200=100元
B公司尽管应纳税额由16元降低为13元,但因为毛利不变,B公司也没能分享税率降低的红利。
3、C公司的税额和毛利
(1)适用16%税率的税额和毛利
C公司是零售企业,自B公司用300元的价格购进货物,进项税是48元,含税零售价格是464元,销项税额和不含税销售价格分别是:
销项税=464/(1+16%)*16%=64元
不含税销售价格=464-64=400元
C公司的应纳增值税额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毛利分别是:
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-进项税额=64-48=16元
毛利=400-300=100元
(2)适用13%税率的税额和毛利
在税率降低到13%的情况下,如果C公司的购进价格和含税零售价格不变,则C公司的进项税是39元,销项税和不含税销售价格分别是:
销项税=464/(1+13%)*13%=53.38元
不含税销售价格=464-53.38=410.62元
应纳税额=53.38-39=14.38元
毛利=410.62-300=110.62元
4、总的税额和毛利
在目前16%税率的情况下,生产、批发、零售三家公司共缴纳增值税48元,总毛利是300元,每家公司的税额都是16元,毛利都是100元。
在税率降低到13%后,总的税额是40.38元,总毛利是310.62元。A公司和B公司应纳税额都是由16元降低到13元,但是毛利没变。C公司应纳税额由16元降低到14.38元,尽管减税幅度较小,但是毛利由100元增加到110.62元,毛利增加10.62元。
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,在A公司、B公司的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不变,C公司的购进价格和含税零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,减税的红利,由C公司独享了。
三、如何分享改革的红利
改革的红利应共享而不是独享。除A公司和B公司外,还有消费者,如何分享改革的红利?还是要靠价格的调整,经过价格的调整或传导机制,让有关各方分享改革红利。
消费者分享改革的红利,需要C公司降低零售价格。由于C公司税率下降,可以在不影响其目前获利能力的情况下,适当降低含税零售价格,让消费者分享部分减税红利。
B公司分享改革红利,需要适当提高对C公司的批发价格。
A公司分享改革红利,需要适当提高对B公司的出厂价格。
当然,当事各方分享多少,较终还是取决于基于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供求双方的议价能力。
对于目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,如果不是较终的零售环节,应该考虑经过提高价格,分享减税的红利。处在零售环节的纳税人,需要有应对上游涨价要求的心理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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